新闻资讯
2017/04/19
托儿所和幼儿园疏散规范!
1、、托儿所、幼儿园用于疏散的楼梯间内,不应附设烧水间、可燃材料的储藏室、非封闭的电梯井、可燃气体管道等。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,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。 2、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平台,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。楼梯和出口平台内严禁存放物品,保持通道畅通。 3、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,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,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°,但离扶手25㎝的踏步宽度超过22㎝时可不受此限。
上一个
动态列表
下一个